按照加拿大稅法,“非稅務居民”若在加拿大投資地產(chǎn)并賺取租金,必須就租金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繳稅,由租客代扣代繳,是非稅務居民繳納稅款的方法之一。
租客必須在繳付租金時扣下25%,作為“非稅務居民”業(yè)主的投資收入稅項上繳給加拿大稅務部門,“非稅務居民”業(yè)主無須再向稅務局報稅。如果租客沒有從租金中扣除25%繳給稅務局,這筆租金其實就違反了稅則,可能被罰款。我給他們的建議是,聯(lián)系業(yè)主,請業(yè)主提供關于自己稅務身份的書面文件,如果業(yè)主是非稅務居民,就要告知業(yè)主,即日起要將部分租金用于補交和支付相應稅項。
近日,有好幾位留學生突然來找筆者,平時接待的多是爸爸媽媽級人物,突然來了幾個稚氣未脫、滿臉疑惑的半大孩子,看他們滿臉著急的樣子,頓時覺得有什么要緊事,于是讓工作人員直接把他們請進我的辦公室,看看他們有什么要緊事。一問才知道,事情比較簡單,只是這幾個孩子初到溫哥華,當聽說他們交了租金還可能要面臨罰款,未經(jīng)世事的他們頓時害怕起來,不知道問題究竟有多嚴重,才急急忙忙來咨詢。
幫他們咨詢完,看著他們放心離去,本來覺得簡單的事,突然又覺得并不簡單,因為這幾個孩子發(fā)生的問題,很可能發(fā)生在更多的留學生和地產(chǎn)投資者身上。于是,抽空簡單描述一下,希望對更多的人有所幫助。
孩子們的困境是:他們合租了其中一位同學父親的房子,而同學的父親不是加拿大移民,只是兩年前來旅游,順手投資了一套公寓,請了一位朋友打理。大約有三位孩子住了進去,也按時付了房租。有個心細的孩子翻看稅法書籍,發(fā)現(xiàn)了問題:按照稅法規(guī)定,他們所住公寓的房主的稅務身份是加拿大非稅務居民。租客在交納房租時,有義務要扣下25%上繳給政府,如果不扣,不僅房主可能受罰,租客也要被罰款。
與他們一同來的幾個人中,也有一些存在這樣的問題。我鼓勵了那位仔細學習稅法的孩子,告訴他,他的懷疑是正確的,但這個問題有好幾種方法進行補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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