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國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移民正醞釀大變動,國會移民事務常委會昨日提交一份改善移民積壓的報告,十條建議中有六條與父母團聚有關,當中包括將「超級簽證」永久化及加強在全球推廣,以及探討澳洲的「平衡家庭成員測試」(balance of family test)作為是否能申請父母團聚的準則。該項澳洲政策規(guī)定,子女中至少要有一半長居澳洲。
眾議院移民事務常委會昨日提交一份《減少加拿大移民申請積壓及審批時間》(Cutting the Queue: Reducing Canada''s Immigration Backlogs and Wait Times)的報告。該常委會由跨黨派國會議員組成,于去年9月決定召開聽證會,研究減少移民積壓的意見,并在10月中至11月中,在全國傳召了33個團體或專家到渥太華陳述建議。常委會昨日向國會提交60頁的報告,就改善積壓問題向移民部提出十點建議。移民部長康尼(Jason Kenney)昨日則在推特上肯定常委會的工作表現。
父母祖父母團聚建議最多
報告墨最多的是父母祖父母團聚問題,有六條建議都與之有關。報告稱,十年多次往返的「超級簽證」(Super Visa)非常成功,也很受歡迎,既可為申請人帶來另一個團聚方法,又可減低父母團聚申請的積壓??的嵩诼犠C會上也表示對超級簽證能達到高核準率感到有信心,而事實上,移民部前日發(fā)表的數據顯示,超級簽證成功率達到77%。康尼更在聽證會上保證,「移民意向」不會阻擾超級簽證的簽發(fā)。
報告建議移民部將超級簽證列為永久性政策,并致力在全球大力推廣超級簽證,擴大它的使用。此外,報告建議移民部密切留意2012-2013年度超級簽證的簽發(fā)情況,以及它能否減低父母申請積壓問題。
至于長遠處理父母團聚問題,報告則建議聯邦政府參考澳洲實施的「平衡家庭成員測試」,研究該政策在本國推行的可行性。
擬效法「平衡家庭成員測試」
根據澳洲的「平衡家庭成員測試」,要合資格成為父母團聚申請人,至少要有一半或以上子女是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,并且長期在澳洲居住;或在澳洲長期居住的子女人數,多過在其他國家居住的子女人數。例如,如果有2名子女,其中一人長期在澳洲居住,另一人則在其他國家,那麼父母就合資格申請移民;但如果有3名子女,其中只有一人在澳洲居住,其他2人則不是的話,如此他們的父母也就不符合自己申請團聚移民http://llwuxin.cn/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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