膜式燃氣表耐振動試驗方法
振動試驗前,按GBT 6968-2019 6.1.1.4 進行試驗,確定燃氣表的示值誤差在初始MPE之內(nèi);并按6.2.1.1進行試驗,確定燃氣表不泄漏。
按制造商安裝說明書的規(guī)定方向安裝(見圖 2),用水平夾具將燃氣表固定在振動試驗臺上,在三個互相垂直的軸線上承受正弦振動,其中一個軸線為垂直方向。
注:夾具的夾緊力宜足以固定燃氣表,且不引起燃氣表殼體的損壞或變形。
以(2±0.1)g的峰值加速度和 1oct/min 的掃頻速率,在 10 Hz~150Hz頻率范圍內(nèi)對燃氣表進行掃頻,在三個互相垂直的軸線上各掃頻20次,位移幅值為0.35mm。
振動試驗后,按6.1.1.4進行試驗,再次檢查燃氣表的示值誤差;按6.2.1.1進行試驗,再次檢查燃氣表的密封性。

說明:
1電荷放大器(用于測量加速度計的輸出);
2 加速度計:
3 燃氣表(垂直方向);
3a 燃氣表(前后方向);
3b 燃氣表(側(cè)向方向);
自動激振器控制(在掃頻方式下使用);
電動振動器(由電壓發(fā)生器的放大正弦波驅(qū)動);
功率放大器(用于放大加速度計的功率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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